1.要求提高。在教育部指导下,本公司从2017年开始,参与了教育部全部8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800余项。项目从最初的手工操作阶段,到现在的全部走平台流程,规范性越来越强。同时,项目要求越来越高,并且不断有新要求和新变化。
2.既往经验。本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历年来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因人手有限和水平问题,本次在审核申报书时,按照惯例,并未对申报书的“起止年月”做严格审查,加之按照申报指南项目本公司项目周期为两年因素,协议书写了统一为2022年12月31日结项,部分协议书结题时间还不是2022年12月31日。之前采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立项的项目,都是如此操作,协议书统一结题时间,都顺利立项。
3.问题缘起。忆及节前领导电话之精神,项目要求不断提高,本公司发现在项目审批中存在申报书、协议书、平台所填写时间存在不一致之处。为立项之根本目的,减少瑕疵,完善流程,还请各位老师按照《上传协议阶段注意事项》说明,处理协议书等事宜,确保申报书、协议书、平台日期三处一致。新版协议书“如申报书‘起止年月’与前述日期不一致,则项目结题日期以申报书为准”表述,即兜底条款,即结题时间正常是2022年12月31日,如申报书另有其他时间则以申报书为准。
4.操作方法。根据项目经验,对于学校已经确认的项目,公司并未及时在平台中确认而是在项目后期研究各个环节都没有问题后,再统一确认协议。目前,对于已经上传至平台并且学校已经确认的项目,如果存在问题,公司将退回修改。
5.深刻教训。在后续批次项目中,本公司将引以为戒,直接在申报书中填写上“起止年月”一览,并在填写说明中备注本栏不得修改。
6.实际结题。至于项目的实际结题日期,按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和协议书,以实际操作为准,可以提前结项。
7.非常抱歉。因此给各位老师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